工伤赔偿起纠纷,法院调解传温情
2024-02-11 23:35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彩英 | 作者:肖霞 张芳 | 点击量:2087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肖霞 张芳)近日,刘某某专程来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,将一面“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 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”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上,表达了他对法官高效公正办结案件的感激之情。

2020年9月29日,刘某某在李某某、张某某开办的加工厂(已注销)做木工活时,右手手指不慎被卧式平刨机刨伤,致其右手中指、环指末节离断伤,右手拇指末节软组织缺如。事故发生后,刘某某耗时三年,历经劳动仲裁、工伤认定以及行政诉讼,最终确认刘某某在加工厂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,并被评定为拾级伤残。因李某某、张某某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,亦未赔偿刘某某。2023年9月14日,刘某某将李某某、张某某起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,要求两人给予赔偿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梳理案情。开庭当日,经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李某某、张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9万元。调解协议签订后,李某某、张某某积极履行协议,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,案件得以圆满结案。

不论案件大小,公正和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所期盼的。该案中,在法官耐心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履行,节约了司法资源,为当事人减轻诉累,减少诉讼成本。一直以来,娄星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,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多途径、低成本、高效率的司法需求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
责编:王彩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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